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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破获特大购销野生动物案

发布者:镇江物流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14-04-17  阅读:4828次

    黑熊、穿山甲、大鲵(娃娃鱼)、孟加拉巨蜥等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被非法运输入境后,经过二道贩子层层转手,被送上了顾客的餐桌。在这一过程中,不仅价格翻了数倍,二道贩子为牟取更多利润,竟然还对野生动物进行注水增重。

    去年,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、建国以来江苏省内罕见的特大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破获,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余人,共计收缴熊掌、穿山甲等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460余只(条)。

    经林业部门鉴定,该案仅现场查获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值就达280万元,涉案总值则高达1000余万元。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今天获悉,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。

    饭馆吃到“好东西”

    2013年3月初,南京警方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对全市食品犯罪线索进行摸底排查。走访中,民警听到有市民闲聊,说在一些饭店能吃到“好东西”,仔细询问得知,“好东西”是指有几家饭店供应野生的穿山甲、熊掌、娃娃鱼等菜肴。

    民警根据线索有针对性地对南京镇江物流中心、批发市场等地进行调查,在南京众彩物流批发市场,一家名为“南京奚氏蛇类野味冻品商行”的商户引起了警方的注意。民警发现,每当有客户上门,商行老板就会发放印有“经营蛇类等各种野味”字样的名片,商行老板还会悄悄地对客户隐晦地表示能搞到穿山甲、熊掌等名贵、高档野味。

    民警调查获悉该商行老板姓奚,经常派伙计向南京河西等地的野味馆、私人会所送货,每次都会用黑塑料袋将货物包裹得很严实,行动十分隐蔽。商行背后的供货商是汤某和潘某,他们在谈生意和发货时,嘴里不时冒出“球”“掌”“五爪”等行话。

    警方判定,这家商行背后,很可能隐藏着一条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地下产业链。为进一步查清真相,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行动大队、鼓楼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。

    北海运来神秘海产品

    专案组对汤某、潘某送货、收货车辆的相关信息,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跟踪守候,初步查清了两人进货、存储地点。

    汤某和潘某的仓库共有3处,每隔一段时间,二人就会购进一批野生动物,其上家负责将野生动物及制品用海产品包装袋装好,放入白色泡沫箱再用胶带封口,通过广西北海至无锡的长途大巴车运送。大巴车到南京后,汤某和潘某会亲自前往或者派心腹前往接货地点收货。

    汤、潘两人收货后再进行分类,分别贮存在各自的仓库里,由专人负责称重和记录数量,再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南京河西等地的野味馆、私人高档会所送货,形成了一个供、销的隐匿网络。汤、潘二人并不满足南京本地的生意,其销售网络已涉足到江苏的镇江、扬州、盐城以及山东、上海、河北、河南、安徽、陕西、山西等9个省,生意越做越大。

    此案引起江苏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,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,专案组民警立即奔赴广西,摸清了汤某、潘某的供货人为南宁的陈某、陆某木、黄某(另案处理)、陆某林这几个犯罪团伙,南宁这些团伙的野生动物,又来自邓某、黎某,是由邓、黎二人从越南、缅甸等地走私入境。

    派专人看守野味仓库

    陈某落网后交代,2013年他通过北海到无锡的大巴客车,将两箱穿山甲带至南京。货物到南京后,汤某派手下接货,这一笔货款为49950元。陈某等人先后向南京的汤某发货20多次,每次货款都在50000元以上,陈某等人从中获利20余万元。

    南京的潘某是三年前开始做野味生意的,原先是她丈夫与广西的上家联系,由于丈夫在南京水西门开夜店,潘某便接手丈夫的野生动物生意。

    潘某交代,她从上家拿到穿山甲的价格是每斤260元,卖给下家每斤290元至300元不等,熊掌进价每斤470元,卖给下家为500元左右,仅仅在2012年五、六月间,她通过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牟利高达10万元。

    生意做大后,潘某雇佣金某(另案处理)作为司机专门接货收货,她感觉人手还是不够,又请来姐夫颜某,每个月付给颜某工资2500元,专门看守野味仓库并掌管库房钥匙。每次货物到南京前,潘某会告诉颜某这次货物的品种和数量。

    纸箱惊现孟加拉巨蜥

    2013年7月16日下午,南京、广西两地警方同时行动,抓获陆某、陈某、汤某等犯罪嫌疑人,现场缴获大量野生动物及其野生动物制品,数量之大令民警十分震惊。

    在南京市建宁路汤某的门面房里,民警发现贮存间有4台大冰柜,柜中存放有77只穿山甲、13只熊掌、31只孟加拉巨蜥和29条娃娃鱼。此外,门面房内还有刚到货、没来得及打开的纸箱,纸箱的海产品包装袋里竟是54只活的孟加拉巨蜥和21只穿山甲冻体。

    7月16日当天,潘某、颜某等人被抓时,民警还在另一仓库查获穿山甲冻体16只、熊掌4个,价值人民币41416元,同时查获他们与青岛、汉中等下家交易的账本,上面记有向上家汇报的提纲和与下家交易的时间、地点、货物名称、数量等信息。

    据嫌疑人潘某交代:“一只穿山甲大约七八斤重,售价约2000多元;一个熊掌10斤左右,售价5000多元。我们收购的这些高档野味到了饭店里,上了餐桌价格就会翻番。”

    汤某原先是批发大市场的一名个体帮工。2011年下半年,他发现野生动物生意好做,经朋友介绍与上家陈某等人取得联系,摇身一变当起了老板,开始非法购买穿山甲、孟加拉巨蜥、熊掌等野生动物及制品出售。

    据汤某交代,开始生意并不好做,当有客户前来购买时,他只在货物原价上加价10元至15元出售。随着求购者增多,野生动物的价格随之上浮,他的生意就越做越大,还雇佣了帮工为他接送货物。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,汤某在货物的重量上下足功夫,收到货物后,他令手下在仓库里对野生动物进行注水增重,然后进行分类包装,以图更大的利润。

    案发时,民警在南京建宁路汤某的仓库及南堡新寓仓库内,搜查出熊掌64只、穿山甲30只、穿山甲冻体100具、孟加拉巨蜥(死体)85只,娃娃鱼39只,经鉴定,上述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145万余元。

    在南京警方采取搜查行动的同一天,广西警方在南宁市五一路将陆某林、陈某抓获归案,并从两人的租住地查获熊掌8个、穿山甲冻体5具,价值人民币46760元。民警还从黄某的大巴车和陆某木的家里查获黑熊掌42个、穿山甲实体12只及冻体32具,价值人民币27万余元。

    至案件基本侦结时,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,查获五步蛇、银环蛇等野生蛇类4000余条,野猪、鹿、獐子等野生动物肉400余斤,穿山甲(冻体)219只,熊掌(冻体)118只,蜥蜴(冻体)31只,孟加拉巨蜥(活体)54只,以及大鲵活体(俗称娃娃鱼)5条、大鲵(冻体)42条、虎皮1张、亚洲狮骨1具。

    2013年8月23日,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经过审查,依法对陈某、潘某等人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    根据刑法规定,陆某等8名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。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遂对8人提起公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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